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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3125 债券简称:元力转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2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元力转债”的议案》 。 自 2022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期间,公司 A 股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7.51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2.76 元/股),触发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元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 2023 年 1 月 ,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加当期应计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已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关于《关于提前赎回“元力转债”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2 年 12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X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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